各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课堂教学“示范课教师”评选实施办法》(绍学院办发〔2019〕57号)文件,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校专家组评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确定吴磊、赵伟强、闫瑞祥、李颖、杨小燕、尹军霞、李晖、冉娜、袁永雄、沈阳、周浩亮11位教师为2019年度课堂教学“示范课教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若有异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话:88344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