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1434

各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绍学院发〔2016〕7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审议各学院推荐的拟获奖人员。

各学院成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书记或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

二、评选依据

1.《绍兴文理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绍学院发〔2016〕74号)

2.各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实施细则》

三、工作要求

1.做好动员发动工作。各学院要充分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2.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经验交流活动。要创设各载体,如同行评比、督导评课、教师说课、上示范课、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等,把评选过程同时变成教学经验交流的过程,教风和师德建设的过程,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

3.做好宣传报导工作。要充分利用学院的网站、报纸和其他媒体手段,大力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院党政班子要专题研究和部署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小组要把握好评选工作的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问题,做好思想工作,维护好学院的安定团结。

四、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1.学院对申请者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确定本学院拟获奖人员名单;同时,经教师个人申请,由学院负责,在学院拟获奖人员名单范围内,通过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质与量以及在教学研究与改革、创新创业指导等人才培养方面情况的综合考察,择优推荐本学院的一等奖候选人;并将“拟获奖人员名单、一等奖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教务处;

2.教务处对全校一等奖候选人进行登报等形式宣传;

3.由学工部负责,以书院为单位,确定一定比例数量的票数,组织学业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表现等较优的学生对一等奖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按照得票数多少排定一等奖候选人顺序。

4.经学校教学优秀奖评选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拟获一等奖和二等奖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请各学院于4月25日前汇总上报《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教学优秀奖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及拟获奖人员的《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教学优秀奖申报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
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教育管理科(办公楼323),这两个材料的电子稿和拟推荐一等奖候选人宣传材料(电子稿,不小于500K的生活照一张、300字的个人事迹介绍及学院推荐意见)发送至156065477@qq.com


附件:

学院汇总表.xls

教学优秀奖申报表.doc

名额分配2021.doc

绍兴文理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发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