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7 浏览次数:2084

各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管理办法》(绍学院办发〔202155号),现就本学年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培养期满的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
  二、考核程序
  1. 青年教师提出考核申请:青年教师对自己的助讲工作进行总结,填写《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表》,并向导师和所在学院提交考核材料。
  2. 导师考核:导师考核导师指导部分的学习内容,对青年教师的助讲培养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给出是否同意其参加考核的意见。同时对学员提交的拟开课程的教案(多媒体课件)或实验授课计划等基本教学资料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评价和意见,督促学员提交合格材料给学院留档备查。

3. 学院考核: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参照《助讲培养考核材料量化表》,在导师考核意见的基础上,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期间的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导师指导学习、教学能力培训、自主学习或社会实践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核相关支撑材料,在每项均合格的基础上出具是否同意其参加教学能力考核的意见。然后将考核结果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支撑材料学院留档备查,材料不合格的老师为不通过。

4.学校考核:学院考核完成后,学校组织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该测试包括教师讲课和专家点评两个环节,由学校专家组对青年教师进行测试,专家组对教师的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进行详细点评并打分,过程保存录播视频并上传。

5.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进行复核,为助讲培养考核合者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学上岗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培养期一年,再次考核不合格学校可对其做出调整岗位或解聘等处理。

三、材料上报和其他
  1.各学院考核工作结束后,于62日前提交如下纸质稿到行政楼323

①考核结果汇总表(签字盖章,电子稿同时发送至156065477@qq.com)、②每位青年教师的助讲培养工作考核表、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均为纸质稿,考核表签字盖章)

2.延期考核人员按原培养方案和考核方案提交考核材料。原考核通知(供参考):http://usx.ctld.chaoxing.com/pubcontent/info?id=308

3.任何问题请咨询联系人:胡英姿,联系电话:88344868

2021学年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通知和附件.zip

2021-2022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培养内容.doc

55号绍兴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