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1448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示范课教师评选工作,发挥高水平教师在教学中的引领作用,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按照《绍兴文理学院课堂教学“示范课教师”评选实施办法》(绍学院教〔2019〕5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示范课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课堂教学示范课教师,是指能科学安排课堂教学内容并运用合适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实现课程教学目标,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同行评价及学生评价优秀的教师。

本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及附属医院临床医学专业后2.5临床带教老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均可申报。

二、基本要求

1.积极完成学校的教学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积极开展课程思政。遵守教学规范,无行政处分和教学事故记录。

2.遵循“两性一度(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标准开展教学活动。能有效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别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实践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 重视教学研究,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以学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改革,运用项目式、探究式、讨论式、小组合作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有效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终生学习的能力和习惯。

4.采用科学的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实现课程的教学目标。

三、评选名额、表彰和示范

1.名额。

一般为10+1名(1名为临床医学专业后2.5临床带教老师),具体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2.表彰和示范。

获评学校“示范课教师”者,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并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示范课教师”称号在任该门课程主讲期间保持不变,除了向全校师生全程开放课堂之外,每年至少向全院、全校举行示范课及观摩研讨活动1次,并提供相应课程一学期的教学设计方案。

四、评选程序及安排

1.个人申报。

10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示范课教师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2份)和必要的佐证材料报所在学院。

2.学院推选。

11月1日—11月7日,各学院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教师的申报材料和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学院“示范课教师”评选专家组,开展有明确评选依据和严格程序的公开课评选活动并将具体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作为评选材料提交学校。最终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将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以上后上报相关材料。当学年度专任教师数量小于50人的学院最多推荐1名,大于或等于50人的学院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原则上所有报名参选教师均需参加学院公开课评选活动。公开课须至少提前三天发布以“XX学院2023年度‘示范课教师’评选公开课”为题的通知(参考模板见附件),向全校老师开放报名和签到。

3.学校评选。

11月8日—11月18日,学校组建专家组,专家组在查阅相关教学资料、申报材料,以及观看教学视频等基础上,综合评定,提出拟推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通报表彰。

评分要求:根据示范课教师的通知和文件要求对参评教师的课程设计(占比15%)、示范课课堂教学(视频+教案,占比75%)、整门课程的教案(至少15份,选看一份,占比10%,专家组随机选定,所有选手遵循相同选号原则)进行评审并打分,然后算出总分。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11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详见下面的清单,请务必一一对照后按要求提交)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323)。电子材料发送至156065477@qq.com,联系人:胡董钢,88342915;胡英姿,88344868。

1.学院评选活动材料(共4样):

①学院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稿和纸质稿1份,纸质稿专家组签名并盖学院章)

②“示范课教师”评选工作总结(参考模板见附件,电子稿和纸质稿1份,纸质稿学院负责人签名并盖学院章)。内容包括学院组织示范课教师评选工作专家组人员、全部申报人员姓名等基本信息及评选方式、过程、示范公开课信息、评选结果、工作反思等的详细介绍,具体见模板。

③评选专家公开课观摩评价表(可参考附件,专家签名)及部分师生评价意见(如教师评选公开课观摩评价表的纸质稿或拍照、其他证据截图等)。

2.被推荐人的个人材料

(共4样,纸质材料随学院材料一起交学校,电子材料由参赛选手自行上传到评选平台:http://4n4qcrov.mh.chaoxing.com):

①《推荐表》(附件,电子稿和纸质稿1式2份)

②示范公开课的现场教学视频(课堂实录,不编辑,45分钟,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大小不超过800MB)

③与示范公开课配套的课堂教学设计方案(电子稿,文件名为“教案(第XX份)”)

④参评示范课程整学期的课堂教学设计方案(电子稿,可参考附件,包括示范公开课的全部教案,以1学时为设计单位,至少提交15份。文件名按教学先后命名“XXX(课程名)第XX份教案”)。

示范课教师评比同时也是教学经验交流、教风及师德建设的过程和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高的机会。在推选过程中,学院必须组织本院近三年进校的青年教师参与观摩、听课,学校也将适时举办校级“示范课教师”的观摩示范活动。

友情提醒:没有录播教室的学院示范公开课录课可咨询联系人借用理工楼123录播教室。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示范课通知及附件.zip

绍兴文理学院课堂教学“示范课教师”评选实施办法.pdf